來源:央視社會與法
2017年09月27日 13:12:00A
上海,中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、先行者,多次見證中國重大社會變革和發(fā)展變遷。這一次,上海又擔負起全國司法體制改革破冰探路的試點重任。
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崔亞東:“上海是第一個先行先試,擔負著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破冰探路,沒有先例、沒有經(jīng)驗可循,也可以說是摸著石頭過河。所以我們既感到光榮,又感到壓力!
從全國范圍看,改革前,中國司法隊伍中法官近20萬,檢察官也有15萬之多。但許多具有法官檢察官職務的人長期不在辦案崗位,有的從事行政事務,還有的雖然是辦案出身,但已經(jīng)不在一線辦案,只負責審批案子,同時兼任種種管理和行政事務。
人員分類管理的核心是將司法人員分為員額法官檢察官、司法輔助人員、司法行政人員,讓不同類別人員各歸其位,各盡其責,各行其道。
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 樊崇義:“我們這次改革,把原來大批的隊伍當中精英確定下來,評選出來,選拔出來當法官檢察官。我們所有制度的改革,關鍵在人。我們把人選好了,素質(zhì)提高了,案件質(zhì)量就保證了。”
中央批準的改革方案明確要求,在政法專項編制內(nèi),進入員額的法官檢察官比例總體控制在39%以內(nèi),不僅不能突破,還要在遴選員額中留有余地。
上海市明確,首批員額不超過政法專項編制的33%。作為上海市確定的首批試點單位,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首批入額數(shù)為173人,這就意味著,全院原來具有法官職務身份的274人中,有101人將不能入額。
責任編輯:郭碧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