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林志玲出席活動憤怒否認賣淫傳聞,記者問究竟跟她吃頓飯要多少錢?她才笑逐顏開:“200塊!钡傅氖呛门笥鸭s吃飯,各付各的。
林志玲出席活動否認賣淫傳聞
騰訊娛樂訊 據(jù)臺灣媒體報道,林志玲前天因《壹周刊》曝光賣淫首腦戴君儀集團的花名冊影射,加上戴宣稱曾幫她接過飯局,讓向來高EQ的志玲姐姐動怒。昨天在某開幕活動上,她難得拉高聲音、加重語氣說:“今天我生氣了!”她說再有不實污蔑,會讓司法制裁。記者問究竟跟她吃頓飯要多少錢?她才笑逐顏開:“200塊!钡傅氖呛门笥鸭s吃飯,各付各的。
今年40歲的林志玲身為第一名模,出道12年來總易招惹是非暗箭,以前傳她隆乳、整形,她都微笑妙答撇清;但昨天她尤其嚴肅說:“所有污蔑的言語還有一切臆測,到此為止,請停止!這是個莫須有的名單,在檢調單位未確實公布之前,任何臆測會對很多人造成傷害,媒體也有責任澄清社會風氣,如果沒有的話,可能會毀掉1個女孩的一生!
品行最重要 心正無愧
《壹周刊》報道的花名冊皆以代號取代本名,其中描述1位女星L姐是模特兒出身,后來跨足電影、廣告,在華人世界享有超高知名度;報道另又提到,戴君儀曾跟旗下小姐說,林志玲剛出道時,曾幫她安排過飯局,令外界聯(lián)想到林志玲。
林志玲昨天義正詞嚴說:“踏入演藝圈就要學習很多是是非非,我一直以來堅持最重要的就是1個人的品性,是一生最重要的,清者自清,我心正無愧,我不希望有這樣的報道再和我連結在一起,我不接受、我不容許。所有一切不實的報導,我們會保留法律追訴權,交給司法制裁!
她也請律師發(fā)聲明表示:“足以損害林志玲小姐名譽之不實指摘,構成刑事犯罪及民事侵權行為,依法應負擔刑責及民事賠償責任!币庵溉粼儆杏吧,林志玲就會提告。
從沒接飯局 不識淫媒
6年前林志玲上內地某節(jié)目,主持人當眾問外傳她陪吃價高達2500萬元臺幣,當時她機智回答:“那就帶你去,然后把它捐出去。”但這回傳得沸沸揚揚,甚至跟賣淫集團扯在一塊,難怪她要鄭重否認。她強調自己根本不認識戴君儀,也沒有參加過所謂的“飯局”,只跟真正的朋友吃飯。
記者采訪她多年,笑問究竟跟她吃飯要多少錢?她本來說:“跟你的話,免費!焙笤傺a充說200塊,意指各付各的。
第一名模的高EQ語錄
34C美胸疑隆乳
“這其實就是1個會穿衣服的女孩高明的地方,當然這也是媒體透過不同角度拍攝而制作出來的圖片!
鼻挺臉尖疑整形
“我的長相大家已經(jīng)認識10幾年了,我不會真的想要去做什么改變,因為我覺得老天爺應該會打(我)屁股吧!
被扯接飯局陪吃
“我絕對不可能參加所謂的飯局。所有污蔑的言語還有一切臆測,到此為止,請停止!
[責任編輯:李瑞艷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