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孫瑩)由于無力償還20余萬元的信用卡欠款,男青年李某周密策劃后,持斧子從廣安門內(nèi)大街眾福首飾店搶走15條金項鏈。記者今日獲悉,西城法院以搶劫罪判處這起“6·20黃金大劫案”的主犯李某有期徒刑12年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2年,并處罰金24000元。李某的女友王某幫助窩贓,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,罰金1000元。
去年6月20日傍晚,廣安門內(nèi)大街的眾福首飾店外,兩個員工正在給自行車打氣。一個員工出門去倒垃圾,店里空無一人。
突然,一個戴著摩托車頭盔的男子沖進(jìn)店里,一貓腰先將一把水平尺放在卷簾門下抵住,接著迅速揮起斧子,一聲脆響砸開了玻璃柜,抓起一把金項鏈塞進(jìn)包里。店里的異響驚得辦公室里的老板趕緊跑出來,正看見李某準(zhǔn)備下手抓第二把!霸也AЯ耍尳倭!”老板見狀驚呼!澳阍俸拔揖涂乘滥!”男子舉起斧子威脅,急忙又抓了一把項鏈,飛奔出去騎上摩托車逃了。
事發(fā)后,首飾店立即報案。與此同時,搶劫男子把摩托車、頭盔、斧子以及作案時穿的衣服全部扔掉,三次變換出租車回到了通州暫住地。他將搶來的15條金項鏈中的11條藏在家中大衣柜下面,剩下4條隨身帶著。第二天,他和女友王某碰頭,將搶劫一事和盤托出。王某勸男友去自首,但后者卻認(rèn)為自己的計劃天衣無縫。
事實上,王某也知道,男友搶劫與自己也不無關(guān)系。王某與男友李某兩小無猜,相戀多年。王某在銀行做后勤工作,而李某則沒有穩(wěn)定工作。兩個收入不高的年輕人卻向往揮金如土的生活。王某先后辦了10余張信用卡,無節(jié)制地透支消費、提現(xiàn),很快就欠下了20余萬元債務(wù)。
李某本就有搶劫的前科,不過,三年的刑罰卻抵不上眼下銀行一遍遍的催款電話更讓他煩悶。去年5月,李某到眾福首飾店選購金飾時,發(fā)現(xiàn)店中顧客稀少,便覺得是個下手的機(jī)會。
明知男友搶劫金飾,王某還是跟著李某到了保定。不過,銷贓卻不那么順利。商場回收金飾都要求查驗購買時的發(fā)票,李某最終采用以舊換新的方式,換了吊墜等物品,又在個體首飾加工店將一條項鏈賣了近3萬元。6月23日,倆人回到北京,被民警抓獲。后鑒定,被搶的15條金項鏈總價值約為50萬元。
法院認(rèn)為,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在實施盜竊過程中,為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,已構(gòu)成搶劫罪,鑒于其認(rèn)罪態(tài)度好,贓物均已發(fā)還,予以從輕處罰,判刑12年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2年,并處罰金24000元。而王某構(gòu)成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,罰金1000元。